山东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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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山东网-感知山东8月9日讯 8月9日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》有关内容。
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,山东省委、省政府于7月29日以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对山东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、明确了方向路径。
《实施方案》的内容框架概括起来,就是要建立“一个体系”、做到“四个聚焦”、突出“五个重点”、完善“三个机制”、实施“四个赋能”,搭建起山东省财会监督工作的“四梁八柱”。
建立“一个体系”,就是到2025年,以党内监督为主导,建立财政部门主责监督、有关部门依责监督、各单位内部监督、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、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相结合的财会监督体系,形成党统一领导、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的财会监督新格局。
做到“四个聚焦”,就是强化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,聚焦国家战略落实、政策实施、纪律执行、民生实事四个重点领域开展监督。
突出“五个重点”,就是瞄准财会领域的五个重点事项,实现精准监督、靶向发力。一是加强财政管理监督,围绕预算、政府债务、政府采购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等财政管理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,推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。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,要求各单位落实好内部监督职责,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,实施单位内部监督,保障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得到严格执行。三是加强会计行为监督,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,严厉打击会计信息失真、滥用会计准则等违法违规行为。四是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,要求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履责执业,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。五是深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,建立健全执业质量考评和行业诚信体系,持续开展违规执业、恶性低价竞争等行业突出问题整治,加大惩戒力度,净化行业风气。
完善“三个机制”,就是围绕最大限度统筹监督资源、凝聚监督合力,完善建立纵横结合的监管机制、建立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、优化财会监督运行机制等三个方面工作机制。
实施“四个赋能”,就是强化法治赋能、改革赋能、数字赋能、人才赋能。
中国山东网记者 张敏敏 报道